小泉龙司法相于27日宣布,对于因父母原因而在日本无在留资格的18岁以下儿童中,84%获得了“在留特别许可”(在特),允许他们继续在日本生活。此次特别救济措施涉及252名儿童,其中212名获批在留资格,部分家属也同时获得了许可。
由于日本此前对难民认定和在留资格的管理加强,2023年6月通过的改正入管法限制了难民申请次数,引发了对日本出生并成长的无在留资格儿童可能被遣返的担忧。为此,前法相斋藤健于同年8月宣布一次性特别救济措施,审查是否给予这些儿童在留资格。
经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审查后,共有175个家庭252名儿童纳入救济范围,最终212名儿童(84%)获得了在留特别许可。同时,有183名家属(137名父母和46名兄弟姐妹)也被授予了在留资格,使得93个家庭能够全员留在日本。
另有35个家庭的40名儿童(16%)未获得特别许可。拒绝的主要原因包括:儿童尚未达到学龄,无法证明在日本已定居;部分家长存在反社会行为或严重犯罪记录,且无法为子女提供适当监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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