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东京奥运会与残奥会相关的谈合事件中,因违反《独占禁止法》(不正当交易限制)而被起诉的广告业巨头“电通集团”公审于18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进行。检方要求对电通集团处以3亿日元的罚金,并对电通集团前体育局副局长逸见晃治(57岁)判处两年有期徒刑。辩护方则对起诉的大部分指控主张无罪,案件最终审结,判决将于明年1月30日公布。
根据起诉书,电通及其他6家公司与逸见晃治等相关人士涉嫌在2018年2月至7月期间,针对东京奥组委委托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谈合。电通集团承认在测试赛计划立案工作中的谈合行为,但否认在测试赛实施及正式比赛运营的合同中存在不当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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